议曹,汉语词汇,拼音为yì cáo(注音:ㄧˋ ㄘㄠˊ),指郡守的属吏,亦为官署名,掌言职。其职能包含两方面:作为郡守属吏时参与地方政务;作为官署时负责言论职事。该机构设于秦、汉地方政府中,为郡守提供意见。最早文献记载见于《汉书·循吏传·龚遂》,载议曹王生随龚遂赴长安。名称在历代沿用,明代李东阳《次青溪岁祫享韵》中仍有“议曹”之称。
议曹在
刘宋、
南齐、
梁、
陈等朝代的州属大吏中均有设置,如刘宋设有议曹从事史,南齐州置议曹,梁官班中有议曹从事,陈官制中亦有议曹从事。
《
汉书·循吏传·龚遂》:“数年,上遣使者徵 遂 ,议曹 王生 愿从。”
唐 道宣 《叙任道林辨周武帝》:“今圣上允可,议曹
奏决,上下含和,定无
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