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职,汉语词汇,拼音jiě zhí,释义为解除职务或辞职。其核心语义主要指被动解除职务,但在特定语境下也可指主动辞职行为。法律层面多属正常职位调整范畴,需依《劳动合同法》处理劳动权益事宜。历代文献多用于记载官员因病因事离职或被免职的场景,唐宋以降常见于官员职务变动记录。现代应用兼具法定程序解除公职与企业依规终止劳动合同的双重范畴。
拼音:jiě zhí,注音:ㄐㄧㄝˇ ㄓˊ,词性:动词,繁体:解職,简拼:jz,五笔:qebk,近义词:免职、解聘、退职、革职、去官、辞职、引退、辞官、引去,反义词:复职。1、解除职务,例如《宋书·颜竣传》记载:“三十年春,以父延之致仕,固求解职,不许。”;苏轼《论改定受册手诏乞罢札子》中提到:“伏望圣慈察其衰病废学,特赐解职,以安微分。”;邹韬奋《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中写道:“解职是我们处分中最严厉的一着。”2、辞职。英语翻译:dismiss from office; relieve。
《宋书·颜竣传》载:'三十年春,以父延之致仕,固求解职,不许。';
苏轼《论改定受册手诏乞罢札子》称:'伏望圣慈察其衰病废学,特赐解职,以安微分。’;
邹韬奋《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工作与职权》述:'解职是我们处分中最严厉的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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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颜竣传》:“三十年春,以父延之致仕,固求解职,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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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论改定受册手诏乞罢札子》:“伏望圣慈察其衰病废学,特赐解职,以安微分。”
邹韬奋《事业管理与职业修养·工作与职权》:“解职是我们处分中最严厉的一着。”
《晋书.卷七九.谢安传》:玄既还,遇疾,上疏解职,
诏书不许。
解职与辞职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主体和性质。解职是由雇主主导,依据《劳动法》等规定进行,可能涉及经济补偿;而辞职是员工主动行为,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通知。解职是雇主单方面行为,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劳动争议;辞职是员工自愿行为,未按规定可能影响员工权益和企业运营。处理方式上,解职需遵循法定程序如谈话、书面通知、经济补偿等;辞职则需员工书面提交辞职报告,并按公司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