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款付券
债券交易结算方式之一
见款付券(DAP)是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的非DVP结算方式,其核心特征为付款确认优先于债券交割。该方式要求付券方在确认收券方应付款项到账后,方可向中央结算公司发出交割指令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该方式与券款对付见券付款等同属法定结算方式,主要应用于质押式回购到期结算等特定场景。
定义与操作流程
见款付券属于中央结算公司支持的异步结算机制,具体流程表现为:
风险特征
该方式的风险分配具有明显倾向性:
适用场景
根据2019年《债券交易结算规则》,该方式主要应用于:
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该方式与券款对付同为强制可选结算方式,但需注意收券方需提前备付足额资金。
与其他结算方式对比
与券款对付(DVP)的主要差异体现在:
相较于见券付款(PAD)方式,两者形成风险分配的对向机制:PAD模式下收券方的资金支付以债券到账为前提,风险偏好方向与DAP相反。
法律框架
该方式的法律基础包括:
根据2024年市场统计数据,该方式在银行间市场结算总量中占比约12%-15%,主要集中于AA+及以上评级债券交易。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7 15:36
目录
概述
定义与操作流程
风险特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