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歌舞团
西藏自治区直属文艺演出团体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是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核心职责。该团体多次获得国家级荣誉,包括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于2024年入围第三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推荐名单。其艺术创作聚焦西藏本土文化,代表性作品包括取材玉麦乡守边故事的歌舞剧《天边格桑花》,以及展示传统乐种的音乐会《吉祥妙音》。2023年与
中央民族歌舞团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双方在艺术创作、人才培养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艺术创作
荣誉与称号
对外合作
人才培养
机构设置
隶属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内设办公室、创研室、业务科及歌队、舞蹈队、管乐队、民乐队和舞台美术队,截至2023年参与招投标项目59次
参考资料
关于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2021-10-2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表彰 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2021-12-01
中央民族歌舞团与西藏自治区歌舞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百家号.2023-05-27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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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艺术创作
荣誉与称号
对外合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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