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专区
行政区域名词
衡阳专区是1949年至1983年间存在于湖南省中南部的旧行政区划,行政中心驻衡阳市。其前身为民国时期的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成立时辖衡阳市及周边8县,经多次调整后至1966年辖1市(衡阳市)7县,1983年并入衡阳市实行市管县体制。
历史沿革
1949年,设立“衡阳专区”,专署驻衡阳市,辖衡阳市和原第二行政督察区辖域,共计1市8县即衡阳市、辖衡阳市衡阳县常宁县衡山县、耒阳县、攸县茶陵县安仁县酃县
1950年,衡阳市改为省辖市,专区辖8县;
1952年,衡阳县析置衡南县,专区辖9县;同年衡阳专区撤销,设立湘南行署。
1954年,撤销湘南行署,复置衡阳专区,专署驻衡阳市。辖原湘南行署所属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江华县、永明县(1956年改称江永县)、道县宁远县、常宁县、祁东县祁阳县零陵县东安县共计12县,专署驻衡阳市。
1955年11月25日,撤销江华县,原江华县的大部和蓝山县的小部地区合并设置江华瑶族自治县,原江华县部分地区并入永明县。专区辖11县、1自治县
1959年,省辖市——衡阳市改归衡阳专区;衡南县改归衡阳市管辖。专区辖1市、11县、1自治县
1961年,衡南县改归衡阳专区;零陵县析置冷水滩市;专区辖2市、11县、1自治县。
1962年,撤销冷水滩市并入零陵县;零陵县、江永县、道县、宁远县、东安县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划归零陵专区;衡阳专区辖1市、6县。
1963年,由衡山县析置南岳县;专区辖1市、7县。
1966年,撤销南岳县并入衡山县;衡山县析置衡东县;专区辖1市、7县。
参考资料
衡阳市行政区划简介.衡阳市党政门户网.2024-04-16
抗战时期湖南的行政区划.抗日战争纪念网.2014-12-10
古今地名.南阳市康氏文化研究会.2015-08-07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3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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