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组织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核心环节,2025年修订的《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构建了包含6章44条的全新制度框架。该办法确立安全导向、统一指挥及协同联动三大基本原则,要求运营单位制定涵盖列车运行图、车辆运用计划等内容的行车组织方案。核心修订内容包含强化调度指挥体系的信息互通机制、细化非正常行车场景处置流程、新增全自动运行适配技术规范等内容,重点完善了恶劣天气应对、电子调度命令风险管控、施工侵限防范等实施细则。
列车迫停区间超过4分钟须启动疏散程序,退行距离不得超过100米且需限速15km/h。区间救援连挂作业速度不超过5km/h,ATP失效列车优先安排清客退出服务。地震烈度达7度时立即组织全线停运疏散。
全自动运行线路采用电子调度命令系统,设置双人确认机制防范误操作风险。调试列车作业须配备具备上岗资质的专业人员全程监护。工程车编组作业需保持30米以上安全间隔,施工区域限速15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