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权价格是
股票期权合约的核心要素,指合约规定的期权买方行权时买入、卖出
标的证券或用于计算行权价差的价格。根据《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定义,该价格直接决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认购期权买方有权按行权价买入标的证券,
认沽期权买方有权按行权价卖出标的证券。
行权价格的法律定义为股票期权合约中约定的,在期权买方行权时买入、卖出约定标的证券或用于计算行权价差的价格。该定义在《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被明确规范,构成期权交易的法律基准。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股票期权——基本介绍》,认购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权利金获得以行权价格买入标的证券的权利,而认沽期权的买方则获得以行权价格卖出标的证券的权利。卖方需无条件履行相应义务,无论标的证券市场价格如何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