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指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含义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
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
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上岗要求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第二十四条: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核心事项
行政执法的核心事项,简而言之,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事实认定
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即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否准确、适当;即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程序操作
程序操作是否合法、规范;即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执法要求
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是,推动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涵盖高效能、高效率。按照行政执法法律性、行政性、社会性、具体性四个性质,可以从社会、行政、法律三个维度,来落实高质量执法要求。这其中,社会层面的执法质量要求最高,其次为行政层面,最后是法律层面,三者是统一的。执法质量达到法律要求,到行政要求,再到社会要求,是一个渐进的、提高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执法工作推动的过程、发展的过程。
社会层面
坚持人民满意的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执法,是对作为社会工作的执法工作的最高要求,体现执法工作的最高质量。这种最高质量的实现程度,通常称之为执法的社会效果。
行政层面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党和政府对作为行政工作的执法办案的总体要求,体现较高程度的执法质量。这种较高质量的实现程度,通常称之为执法的行政效果。
法律层面
坚持依法依理的执法;依法依理执法是执法工作的底线,是对作为法律工作的执法工作的最低要求,体现最基本的执法质量。这种最基本的执法质量的实现程度,通常称之为执法的法律效果。执法的社会效果、行政效果、法律效果的总和,是谓执法的政治效果。促进依法依理执法,就必须坚持执法职能、组织、依据、事项、要件、案件相统一。
相关规定
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2020年12月9日,关于印发《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