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是政府部门依法对自然人、法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管理活动,包含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两类。自2012年以来,国务院通过13轮改革取消下放737项审批事项,推动《行政许可法》实施和清单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分为简政放权(2012-2015年)、放管服协同(2015-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2018年至今)三个阶段,截至2021年底全国市场主体数量突破1.5亿户,审批时限平均压缩40%。政府部门通过制定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规范审批流程,包含咨询、受理、审查等16项必备要素,并建立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7类监管机制。
行政审批事项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自然人、法人申请的特定活动进行事前审查并作出准予或禁止决定的管理行为,具有主体法定性、公共管理目的性、权利限制性等特征。按功能划分为五类:
山西省标准(DB14/T 2374-2021)规定服务指南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