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尚书省是
金朝设立的临时性地方军政机构,由尚书省大臣出镇地方时设立,负责管辖一方军政事务。金朝后期曾设立临潢、抚州、北京、山东等三十多个行尚书省,其首脑由朝廷直接委派,可处理辖区军国大事。金熙宗时期在汴京、燕京等地设置行台尚书省,行台官品低于中央尚书省。
元朝建国前于燕京设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行中书省置,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有固定治所、辖境。寻复旧。武宗至大二年(1309)又改,寻又复旧。设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政事、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官,皆与行中书省同。参见“
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