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军司马为中国古代军事职官名,始设于
北周,
隋唐时期成为行军统帅幕府及
节度使麾下的重要属官,主要协助处理军务、协理戎政。其职权涵盖军事谋划、器械管理、军资分配等,兼具文武职能,具备参谋长性质。三国魏元帝时期虽有类似案例记载,但普遍认为其建制与北周行军制度关联更为密切。
职官名。始建于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职务相当于军谘祭酒。至唐代在出征将帅及节度使下皆置此职,实具今参谋长的性质。唐后期军事繁兴,多以掌军事实权者充任。亦省称“行军”。参阅《通典·职官十四》。
唐 · 韩愈 《河南府同官记》:我公去府为长水尉,其后由膳部郎中为荆南节度行军司马,遂为
节度使。
北宋 · 欧阳修、宋祁等 《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
搜狩,有役则申战守之法,器械、粮糒、军籍、赐予皆专焉。
唐朝中后期,原先临时性差遣性质的行军统帅制度,逐渐演变为固定常设性质的节镇制度,在
节度使下也设立了行军司马一职,作为节度使府的主要参佐之一。
行军司马事繁任重,“弼戎政,掌武事。居常习搜狩之礼,有役申战阵之法。凡军之攻,战之备,列于器械者,辨其贤良。凡军之材,食之用,颁于卒乘者,均其赐予。合其军书契之要,比其军符籍之伍,赏罚得议,号令得闻,三军以之,声气行之哉。虽主武,盖文之职也”。既协理军政戎务,练甲兵,修军备,预军机,掌军法,也掌管军资粮饷的分配。而唐朝后期,由于节度使的职权扩大,总揽辖区内的军民财政,作为重要佐属的行军司马,其职权也涉及到地方行政管理。
行军司马本属幕职,无品级,多以文士出任(如
韩愈),挂
御史台御史和
尚书省郎官衔,后又扩展到中书、门下两省
供奉官、秘书监、大理寺少卿等。其选任,或由节帅辟用,事后报朝廷批准,或由朝廷直接授任,以前者居多。
据《
资治通鉴·魏元帝咸熙元年》载,“(司马)昭自将大军从帝幸长安,以诸王公皆在邺,乃以
山涛为行军司马。”
胡三省注“行军司马之号始此”认为这是行军司马一职的开始。然而查得《
晋书·列传第十三》“(山涛)迁大将军从事中郎。钟会作乱于蜀,而文帝(
司马昭)将西征。时魏氏诸王公并在邺,帝谓涛曰:“西偏吾自了之,后事深以委卿。”以本官行军司马,给亲兵五百人,镇邺。”,可见原文是“以本官行军司马”,即让山涛以本官(大将军从事中郎)身份行“
军司马”(同为大将军佐属)之事,而非“行军司马”。“行军”二字置于“司马”之前,应当跟北周起至隋唐的行军统帅制度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