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是对
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国家对在中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
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送。
耕地占用税是中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
税收。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筵席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的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以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筵席支付
金额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