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科技局
蕉岭县政府工作部门
蕉岭县科技局;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县级科技成果的登记和鉴定、评审和向上级申报奖励工作;负责县属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定和梅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金梅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外事、横向合作与交流。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科技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协助县政府拟订县科技条例、决定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开展技术经济预测;根据我县的资源情况、发展目标,提出科学、合理的资源配制方式,为经济建设当好参谋。
(三)根据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及制订科技规划、科技计划、重点攻关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
(四)归口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好县级“三项经费”和科技基金。
(五)组织制订和实施重点科技项目攻关“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指导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负责高新产业企业的申报。
组织结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管理全系统行政经费、自然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负责机关财务、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全系统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人事、文秘、扶贫、实绩考核、工青妇、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农牧业科
负责全市农牧业项目的筛选、审核、论证、立项、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负责国内外先进农牧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牧区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园区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方面的调查、统计、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牵头农牧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四)高新技术产业科
研究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科技项目、高新技术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组织、牵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
(五)技术市场管理科
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全市技术贸易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培育全市技术市场,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和各类民营科技服务组织的建立和审核,对各类技术贸易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功能和质量,检验技术贸易证书,进行技术贸易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申报、实施社会领域的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指导社会领域的科技工作;承担社会领域的医药卫生、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协调、联系863计划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及基础研究规划方面的工作。
(六)知识产权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我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办法;做好有关知识产权必要的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利转让、专利贸易许可,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的出证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旗县市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代理机构、人员资格的审报;组织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工作的教育与培训规划;负责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
(七)计划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和配置;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呈报、下达、汇总、验收、统计;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0 18:0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