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阳郡为
南北朝时期设立的行政区划。
南朝齐于479-502年间升
蔡阳县为郡级建制,治所初设东蔡阳、西蔡阳(今湖北枣阳市西南),隶
宁蛮府管辖,辖东蔡阳、西蔡阳、乐安等六县。梁代延续郡制并将东西二县合并为蔡阳县。
西魏时期(535-556年),蔡阳郡改隶蔡州,新增双泉县辖地。隋开皇三年(583年)实施行政改革时废止,存续约104年。
南朝齐永明年间(483-493年),在原蔡阳县辖区升置蔡阳郡,领东蔡阳、西蔡阳、乐安、新化、杨子、新安六县。梁天监年间(502-519年),将治所东蔡阳与西蔡阳合并为蔡阳县,仍为郡治。
西魏废帝三年(554年),南雍州改制为蔡州,蔡阳郡作为二级政区划归其管辖。此时析蔡阳县东南部置双泉县(原称南阳县),分西北部设千金郡(辖瀴源县),形成州领两郡格局。
隋开皇三年(583年),文帝推行废郡存州政策,蔡阳郡建制正式废除。其原辖地改属
襄州,后经开皇三年(583年)州改郡调整,最终并入
舂陵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