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字定夫,
南宋官吏。祖籍福建仙游人,
蔡襄五世孙,蔡湍子,叔父
蔡洸,
蔡伸嫡孙。始居
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
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进士,累官至宝谟阁直学士。
淳熙七年(1180年)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
江阴军。历
广东、京西转运判官,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年)任湖广总领,徙
建康府、淮西总领。
绍熙元年(1190年)任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
庆元二年(1196年)知
隆兴府,
嘉泰元年(1201年)知
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
韩侂胄掌权后告老还乡,再任湖广总领。著有《
定斋集》(收入《
四库全书》)、《(易)解说》、《贞观谏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