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员是从事市场营销活动及管理的工种,2024年5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其职业分类下新增“
汽配销售经理人”和“
售后服务管理员”2个工种,该调整主要服务于商务服务、生产制造等领域数字化转型需求。该职业自2019年起连续多期位居全国“最缺工”职业榜首,短缺原因包括就业质量不高、流动性大及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2021年新增的“外贸营销员”工种已被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并配套开展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工作,归属营销员职业第四大类。
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将于2025年5月11日开展营销员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这是目前可查的最新技能认定计划。
2025年11月7日,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指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办,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与清控紫荆(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协办的《营销员》国家职业标准终审会在长春召开。人社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人社厅及国内各兄弟院校的领导、行业专家齐聚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共同参与《营销员》国家职业标准终审工作,并严格按规程开展评审,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共同修订出一份高质量、高水平的营销员国家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