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列御寇》,其本义为携带着礼物(苞苴)和书信(竿牍)去探访他人。该成语在典籍中引申为通过送礼和递交书信的方式进行贿赂或请求关照,其语法结构为联合式成语,常作宾语使用。现代汉语中既保留着原始的字面含义,又具有暗指非正当请托行为的贬义色彩。
典籍中该成语具有双重含义:表层指携带礼物书信拜访他人的交际行为,深层则暗含以财物开路、通过文书疏通关系的负面含义。现代语言学研究表明,其贬义色彩在战国后期已逐步形成,与当时社会风气变迁密切相关。
。此处庄子借批评浅薄之士,揭露当时盛行的贿赂请托之风。唐代陆德明《
经典释文
宋代以后,该成语被广泛引用。如
黄庭坚《与洪甥驹父书》评点官场陋习:'苞苴竿牍之弊,至今未息',明代张居正《
陈六事疏》更直言:'苞苴竿牍之行,坏朝廷纲纪'。这些文献印证了该成语作为腐败现象代称的语义定型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