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公社是1960年代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设立的基层行政建制单位,存在时间主要集中在1961年至1984年间。该公社在不同行政区域沿革中呈现多源性特征:湖北孝昌县1958年首次设立花园人民公社,1975年重组后延续至1984年改制;湖南洞口县1961年从
桥头公社析置花园公社;安徽霍邱县1961年调整公社规模时设立花园公社。各地花园公社普遍于1983 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期间撤销,改建为乡级行政单位。
湖北孝昌县境内花园公社始建于1958年9月,由花园区改组而成,1961年设花园公社;1984年改为花园乡,现已废止。1975年10月行政区划调整时,重新组建花园镇人民公社,辖季店、乔店等原属区域。至1984年政社分设改革完成时废止。
安徽东至县花园公社以驻地花园里得名,辖区面积达249平方公里。1961年从官港析出后重建花园公社。1974年恢复建制时下辖14个村民委员会,覆盖南溪、桃源等自然村落。
湖北钟祥市旧口镇原属花园公社的东风大队,1961年建制时管辖范围包括现
东风村及周边农田区域。1984年改制后划归
花园乡管辖。
湖北孝昌县花园公社因驻地
花园镇得名,该地名源于清代商贸集镇的'花园'称谓。安徽东至县花园公社名称源自驻地'花园里'得名,得名原因是明代一进士曾在此建庭院种植花木的历史渊源,而湖南洞口县花园公社则承袭1956年花园乡旧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