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出自唐代诗人
杜甫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创作于天宝六年(747年)科举落第后,以投赠诗形式表达辅佐君王、使社会风俗重归淳朴的政治抱负,隐含对朝政的批判。该诗句承载杜甫家族文化积淀,远祖
杜预的功业与
儒家思想共同塑造其政治理想。
该诗句出自杜甫困守长安时期创作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作为带有自叙性质的投赠诗,其创作背景与天宝六年(747年)科举考试密切相关。是年杜甫参加由李林甫操纵的'野无遗贤'考试落第,次年向尚书左丞韦济呈献此诗,既表政治抱负,又抒怀才不遇之愤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