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评价法
公共关系学术语
自我评价法是公共关系学术语,指由主持或参与公共关系计划实施的人员通过自我感知评估工作效果的方法。该方法要求实施者在活动全过程或组织的日常工作中持续记录相关指标与数据变化,作为评估依据。要求个体保持客观态度并具备清晰的职责认知与诚实判断能力,以制定改进措施。主要研究领域涵盖该方法的意义及实施策略。
具体可以通过方案与实效的对比进行评估,也可以通过了解公共关系活动对象来评估,还可以通过收集、对比各种统计数字进行评估。采用这种方法要尽可能做到客观、公平、实事求是,尽量消除主观色彩。由于实施人员自我心得和心境的特定作用,这种评估的结果往往是比较独特的,通常表现为他人感觉不错的地方自我感觉不好,他人感觉不足的地方自己却相当欣赏,感觉与表达不一致等。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9 20:24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