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汉语词语,拼音zì yuàn,指行为主体基于内心真实意愿的非强迫性行为。
词语释义
作为联合式复合词,自愿由自(自己)与愿(愿意)构成,指个体在未受外界强制的情况下,完全基于主观意愿作出的行为决策。该定义在法律文书中具有特殊效力,如'自愿协议'需排除胁迫因素才具合法性。
在法律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了
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即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从事民事活动,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该原则在具体条款中体现,如
器官捐献(第一千零六条)、
结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和
收养(第一千一百零四条)等。
语义关联
在成语自觉自愿中,自愿与自觉形成语义互补,强调行为不仅出于主动意愿,还需具备自我认知的清醒性。正如在志愿服务中强调的,自愿必须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自觉的而不是强迫的,这进一步强化了语义互补性。例如周而复在《白求恩大夫》中描述的纯粹出于自觉自愿场景,即通过双重强调排除任何形式的强制干预。
近义辨析
与志愿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语法应用
作为谓词时可直接接宾语,如许多学生自愿报名课外活动。在状语结构中常与地连用,例如自觉自愿地维护公共利益。英语对应词voluntary在跨语言使用中呈现相似语法特征,如作定语修饰名词(voluntary organization)或构成介词短语(on a voluntary basis)。
相关研究
心理学领域对自愿工作动因的研究表明,自愿工作具有外在制度激励和内在心理过程支持模式。
法学领域对自愿守法发生机制的研究涉及威慑模型与自愿守规模型,其中守规行为可分为控制式和自动化两类。
哲学领域对亚里士多德自愿理论的研究探讨了自愿与道德责任、认知的关系,并界定了自愿的条件,如行为不是由于外力且行为者具有完全知识。
外文对应
英语voluntary源于拉丁语voluntarius,与汉语自愿共享意愿自由的词源特征。在法律文本互译时,自愿协议可直接译为voluntary agreement,教育场景中的自愿选课对应voluntarily choose courses。
评价
工程教育认证采取非强制性方式,由学校自愿申请参加,是一种自愿性评价。
在心理咨询中,如果来访者是自愿的,在其他行业可能不是问题,但在心理咨询行业就是伦理问题,因为可能利用了来访者对心理咨询职业的信任。
高考改革的目的是让考生自主选择、自由选科、自愿组合,由被动学习变主动学习,量力而行、发挥特长,让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