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住房是职工拥有所有权并用于居住的住房类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定义,需满足居住使用与所有权归属双重要件,包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四种法定使用情形。
根据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自住住房需同时满足居住使用和所有权归属两个要件。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仅限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禁止挪用。该定义排除了装修、中修、小修等行为,明确住房使用性质必须为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