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性参与
公民自愿的政治参与行为
自主性参与指公民基于自身意愿主动介入政治过程的行动,其核心特征在于行为主体的自觉选择而非外部动员。学术界对政治参与是否必须具备自主性存在明显分歧:以魏纳、巴恩斯为代表的学者主张仅自愿行为属于政治参与,而孔奇等学者则认为动员性参与也应纳入范畴。亨廷顿提出的四维度分析框架,从行为界限模糊性、政治系统混合性、动态转化可能性及实质影响力四个方面,论证了不宜单纯以自主性作为判定标准。西藏地区的实践显示,截至2005年已实现从动员式参与到自主性参与的转型,通过完善参与渠道和提升公民效能感,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发展。2019年研究数据显示,我国新社会阶层中64.29%群体表现出制度化参与的自主意愿。
学术争议范畴
西藏实践样本
截至2005年的发展成果包括:
新阶层参与特征
2019年实证研究显示: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06 08:35
目录
概述
学术争议范畴
西藏实践样本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