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统计局
聊城市政府机构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聊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54号)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聊发[2010]2号),设立聊城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聊城市统计分析计算中心:制定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
聊城市城市经济调查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价格调查和有关专项调查等调查方案;
聊城市企业经济调查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实施企业抽样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对涉及企业的重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
聊城市农村经济调查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农村社会经济情况调查;
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城镇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服务业和贸易外经统计科(挂农村统计科牌子):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统计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服务业统计制度以及实施方法。
工业和能源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科:负责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市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统计执法监督局(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市统计局主要职责.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开信息.
领导成员及分工.聊城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2 12:0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