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清溪(1936年—2012年8月),艺名汤尼,中国台湾省
台北市人,作曲家。代表作品包括《
小城故事》《
原乡人》《
月亮代表我的心》《
追梦》等,曾获第18届
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电影插曲奖及第十届
金曲奖特别奖。
翁清溪早年自修研习
爵士音乐,熟悉各种乐器演奏,并且从事编曲、作曲、指挥,曾经在台北美华
俱乐部任国
乐队指挥。
1971年筹组华视乐团担任团长暨指挥。1970年代以后兼为
电影配乐及作曲,参与《
小城故事》(1979)、《原乡人》(1980)等电影配乐的工作,并在
流行歌曲创作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就。除了为
邓丽君谱写歌曲之外,也为台湾歌星
崔苔菁、
凤飞飞、
包娜娜等创作,成为台湾流行音乐的另一位“伯乐”。
2005年6月12日,在上海“纪念中国电影百年华诞当代中国
电影音乐庆典”活动上,翁清溪、
顾嘉辉,歌手
苏芮和
容祖儿分别获得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
台湾地区电影音乐家特别奖。
翁清溪指出,一九八六年间,丽歌唱片擅自伪造他的签名、印章,将他创作的一百五十七首歌曲的
著作财产权让给公司,授权时间从一九七三年到一九八八年。
他提出抗议,丽歌唱片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和他签订协议,约定由丽歌
独家代理这些歌曲的“重制权”十年,但后来丽歌
经营权移转,二零零三年起就没再付授权
使用费,他只好提告主张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从
协议书的内容判定,翁清溪是这些歌曲的著作财产权人,判决他胜诉。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丽歌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