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陵州是
唐朝贞观二十二年(648年)为安置归附的契丹
芬问部而设立的
羁縻州,隶属于
松漠都督府管辖
契丹朝阳一带)管辖范围内,行政长官由契丹部落首领担任刺史。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契丹大贺氏联盟首领
窟哥率部归附唐朝,唐朝为此设置松漠都督府,并将契丹八部中的芬问部改置为羽陵州。开元二年(714年)唐朝复置松漠都督府时,羽陵州仍为其下辖八州之一。州级建制持续至
安史之乱前,后因契丹与唐朝关系变化逐渐废止。
关于羽陵州的设置时间,《辽史》记载为贞观三年(629年),而《新唐书》等文献明确记载为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现代学者根据出土墓志考证,支持《
新唐书》的记载更为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