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陵州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羁縻州名
羽陵州是唐朝贞观二十二年(648年)为安置归附的契丹芬问部而设立的羁縻州,隶属于松漠都督府管辖契丹朝阳一带)管辖范围内,行政长官由契丹部落首领担任刺史。
历史沿革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契丹大贺氏联盟首领窟哥率部归附唐朝,唐朝为此设置松漠都督府,并将契丹八部中的芬问部改置为羽陵州。开元二年(714年)唐朝复置松漠都督府时,羽陵州仍为其下辖八州之一。州级建制持续至安史之乱前,后因契丹与唐朝关系变化逐渐废止。
名称由来
行政隶属
羽陵州在唐朝行政体系中属于羁縻州性质,具有以下特征:
地理与职能
唐朝在营州西北部设立羽陵州等八州,具体职能包括:
文献记载差异
关于羽陵州的设置时间,《辽史》记载为贞观三年(629年),而《新唐书》等文献明确记载为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现代学者根据出土墓志考证,支持《新唐书》的记载更为准确
参考资料
第19章 唐之初盛(4).腾讯网.2017-04-13
唐朝大历史.网易.2025-05-26
最新修订时间:2025-06-1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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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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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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