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邑名。《左传·僖二十三年》齐侯伐宋围缗。《注》缗,宋邑。
高平昌邑县东南有东缗城。
汉武帝元狩四年实施
缗钱令,以缗为计量单位征收营业税,后转为财产税,持续14年至元封六年,通过告缗制度打击私营工商业。
缗在古代社会经济中发挥多重应用功能。唐代西川节度使崔安潜于乾符六年(879年)提出以库钱千五百缗分置
蚕市、药市、七宝市三处市场。
北宋中期市舶收入达四十二万缗,至绍兴二十九年增至二百万缗,宣和四年(1122年)对燕京用兵时月费钱一百万缗。
汉武帝时期推行的算缗令要求每二缗抽取一算,征税范围从商人扩展至所有工商业主,商人二千钱即需缴纳一算。在文学意象方面,《诗经》将缗引申为钓鱼绳的象征,唐代
杜甫 《
切韵》《广韻》等韵书记录「缗」字属明母真韵,晋代至隋唐时期音韵学家对其拟音存在不同系统分析,
丁邦新《魏晉音韻研究》与
王力《漢字古今音表》均有相关论述。
「缗」本义为钓鱼绳,《诗·召南》载「维丝伊缗」即用此义;引申为钱串,《史记》记有「贾人缗线」之例。作为姓氏使用时见于
后缗氏,该人物为夏王相之妻、少康之母。动词用法涵盖「缗鱼」(垂钓)与「缗丝」(安装弦线),《诗·大雅》「言缗之丝」即为其例。
浙江余姚汉六朝遗址出土铜钱窖藏坑,铜钱呈串状叠放并残留穿绳痕迹,共计发现796枚以五铢钱为主的铜钱串,实测总重量2.09千克。出土实物印证了文献中「缗」作为钱串计量单位的功能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