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服”是中国古代五服制度中的行政区划称谓,特指
王畿外围五百里至一千里范围内的区域。作为周代分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绥服承担着传播王道教化、维护边疆稳定的职能,其名称源自“绥”字的安抚、安定之义,是古代五服之一,属于特定的行政区划称谓。在《尚书·禹贡》中,“五百里绥服”明确划定了其地理范围,汉代学者
孔安国注疏指出该区域需“安服王者之政教”。除地理概念外,“绥服”在古籍中亦引申为平定征服的军事行动。
“绥服”源自周代实行的五服制度,将王畿外围划分为
侯服、
甸服、绥服、
要服、
荒服五层行政区域。其中绥服位于甸服之外五百里至一千五百里的范围,以距离王都的远近实施差异化管理。《说文解字》释其名由“绥”字本义演化而来,取“安也”之意,强调通过怀柔政策使该区域臣服。
《尚书·禹贡》详载:“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东汉经学家
马融注解此条文称,绥服内三百里推行文教,外二百里展示武力威慑。《左传·哀公二年》提及“绥服”在诸侯分封中的具体应用,反映其政治整合功能。
“绥”字为左右结构,部首“纟”表其与丝绳相关。甲骨文象形登车时手持绳索之状,本义指车中绳索。引申为安抚、安定后,衍生出‘绥服’等复合词。《书·禹贡》有“五百里绥服”之载,印证其原始含义。
秦汉以降,五服制度随
郡县制推行逐渐瓦解,但“绥服”作为地理名词仍见于史籍。
宋代苏轼《赐河西军节度使进奉回诏》用“绥服河南”描述收复疆域,体现词义扩展至军事征服领域。清代考据学派重释《
禹贡》,将绥服界定为‘安服王者之政教’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