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的报道性公文,由政府统计机构通过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涵盖经济、社会各领域核心数据,具有公开性、全面性、客观性和权威性特征,在司法、社会保障等领域作为规范性文件广泛应用。
主要特点
《统计公报》与其他统计文件相比,有以下特点:一是公开性。以“公报”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向全社会乃至全世界发布。二是全面性。《统计公报》发布的是过去一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包括主要行业、主要领域,可以说“读《公报》便知基本面”。三是客观性。《统计公报》主要用统计数字直接反映现状和成就,一般不作分析。四是权威性。《统计公报》发布系政府行为,系规范性文件的一种。在司法诉讼、社会保障、工资调整等许多方面被广泛应用。
基本内容
《统计公报》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首部包括标题、发文单位和成文时间,尾部包括注释。正文共十四部分,由综合、农业、工业与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业、金融业、科学技术和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城市建设、能源环境和安全生产、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和现代服务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组成。
公报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
标题。公报的标题常见的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直写文种《新闻公报》;第二种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联合公报,由发表公报的双方或多方国家的简称、事由、文种构成。
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正中位置注明公报发布的年、月、日期。
(2)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
开头。即前言部分。事件性公报要求用最鲜明,最精炼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核心内容,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会议性公报要求概述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联合公报要求概述公报的来由,即在何时、何地、谁与谁举行了什么会谈或谁对谁进行了什么性质的访问等。
主体。是公报的核心内容,要求把公报的内容完整、系统、有序地表达清楚。常见的有三种写作:一种是分段式,即每段说明一层意思或一项决定;第二种是序号式,多用于内容复杂、问题问绪较多的公报;第三种是条款式,多用于联合公报。
(3)尾部。事件性公报和会议性
公报一般没有尾部;联合公报要在正文之后写明双方签署人的身份、姓名、年、月、日期、并写明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