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制官是清末新军编制中的高级军事职位,相当于现代师长级别,由
副都统军衔者担任。光绪三十年(1904年)新陆军营制确立后,每镇(师级单位)设统制官一员,统辖步兵两标及炮兵、骑兵、工程等部队,总兵力约1.2万人。该职位官秩正二品,直接效仿德、日军制设立,主要职责包括军事训练、多兵种协同作战指挥及部队管理等。统制官选拔需具备留日士官学校学历或通过考核,
段祺瑞、
吴禄贞等曾出任此职,且在
辛亥革命中发挥重要作用。
光绪三十年(1904年)清政府制定《新陆军营制饷章》,正式设立统制官职,每镇设统制官1员,作为镇级最高指挥官。该制度是甲午战后军事改革的核心内容,旨在取代
绿营、八旗旧制,构建近代化陆军体系。至宣统年间,全国编练新军三十六镇,统制官成为新军主力指挥官。
统制官直辖步兵两标(团),每标辖三营,另辖炮队、马队、工程队等专业兵种。全镇总兵力达12512人,装备德式枪械火炮,采用西式训练方法。镇下设协(旅),由
协都统任统领官,协下辖两标,形成“军 镇 协 标 营”层级体系。
统制官由副都统充任,晋升需满两年资历,最高服役年龄62岁。选拔对象多为国内
武备学堂毕业生或留日士官生,段祺瑞因通过
袁世凯特设考核出任第三镇统制官。统制官任免需经
陆军部奏请皇帝简放,具有严格职级对应关系。
段祺瑞历任第三、四、六镇统制官,负责新军编练。吴禄贞任第六镇统制官期间传播革命思想,
张绍曾任第二十镇统制官并参与
滦州起义。
黎元洪以副都统衔任第二十一混成协统领,实际履行统制官职责。1911年
武昌起义时,部分统制官转向革命阵营,加速清朝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