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保证
鉴证业务中无法实现的保证程度
绝对保证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中的理论概念,指通过审计程序将鉴证业务风险完全消除的理想化状态。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实际业务中仅存在
合理保证
和
有限保证
两种类型。合理保证要求将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并采用积极结论表述方式;有限保证则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结论表述方式为消极形式。由于选择性测试方法、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证据说服力不足等因素,绝对保证在实务中无法实现。
保证程度分类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两类:
与绝对保证的差异
合理保证提供的保证水平显著低于绝对保证,主要体现在:
不可行性原因
绝对保证不可实现的核心限制包括:
2020年发布的准则指南明确强调,注册会计师应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保证程度,避免使用可能误解为绝对保证的表述。
参考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供销合作网.2011-05-19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国际互联网.2020-05-12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国际互联网.2024-12-29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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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程度分类
与绝对保证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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