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美学是
文艺美学的分支学科,主要研究绘画艺术的审美特性与规律,涵盖美的内涵、再现与表现关系、不同流派特点及鉴赏理论等内容。其形式语言通过点、线、面、色彩、构图等元素实现造型与意蕴传达,完成审美表达。
中国舂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已指出绘画象形是其可见的外部特征。西晋陆机提出“存形莫善于画”,东晋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迁想妙得”的主张,南齐谢赫进而提出绘画“六法”以说明绘画的特点,并作为评论绘画的原则。宋代随着抒情绘画的发展而形成“写意”论,以苏轼为代表的画家反对“论画以形似”,明王绂认为“不求形似者不似之似也”。古希腊哲学家认为绘画是用颜色对可见事物的模仿。文艺复兴时的达·芬奇在《论绘画》中第一次分析了绘画与诗、音乐、雕塑的异同。黑格尔指出绘画是以心灵作为表现内容抓住某一顷刻,使过去和未来凝聚在这一点上。19世纪后,西方绘画美学上出现许多不同主张。法国画家安格尔(Jean Auguste Dominique Ingres,1780-1867)认为,绘画的情感表达和艺术表现力与造型不可分割;德拉克洛瓦(Eugene Delacroix,1798-1863)强调绘画应表达艺术家的幻想和印象;库尔贝认为绘画是一种只能表现可见的和存在的事物的具体艺术;后期印象派认为“绘画是一种光学”,只有色彩是真实的。在中国,绘画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至20世纪80年代才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