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社法
英国限制工人结社的系列法令
1799年与1800年颁布的《结社法》是英国政府为应对工业革命时期工人运动而制定的法令体系。该法令明确禁止工人为提高劳动报酬组建团体,并规定唆使罢工、妨碍就业等行为违法,但对雇主结社未设限制。法令实施期间大量工会活动被迫转入地下,但地方当局对具有互助功能的组织仍存在默许现象。
立法背景
18世纪末英国工业革命加速推进,工业中心区的工人为争取权益频繁组织结社活动。1797年海军兵变与1798年爱尔兰起义后,托利党政府强化社会控制,将工人结社视为威胁统治秩序的重要因素。时任首相小威廉·皮特推动议会于1799年通过首部《结社法》,次年颁布补充条款。
法令内容
1799年法案全称为《防止劳工非法结社法》,规定以下核心条款:
1800年修订案新增条款:
实施与影响
法令实施期间产生双重效应:
纺织业中心兰开夏郡的案例显示,1799-1815年间工人实际收入下降37%,而相关法令对此未设任何救济措施。
废除过程
1824年议会通过《禁止结社废止法》,核心内容包括:
1825年颁布新《结社法》设定限制:
历史意义
该系列法令构成英国劳工立法的分水岭:
经济史研究显示,禁令解除后十年间工会会员数量增长15倍,集体谈判覆盖率提升至制造业的43%。这种转变标志着英国工业化进程中劳资关系法律调控机制的根本重构。
参考资料
劳工权益争取和保障方式的演化.华中师范大学.2021-08-16
《禁止工人结社法》.中国百科.2021-06-07
19世纪的英国工会运动.南京大学主页.2015-07-0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0 07:43
目录
概述
立法背景
法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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