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难民是指为改善经济状况而自愿离开原居地的人。他们通常被视为非法移民,难以获得国际社会的同情与保护。与其他难民类型不同,经济难民并非因战争或迫害迁移,而是出于主动选择。全球流离失所者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已达8930万人,其中经济难民占比显著。国际社会主要通过自愿回国、就地融合或第三国安置解决难民问题。
经济难民是为改善生活条件自愿迁移的群体,常与战争难民、自然灾害难民并列。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非法移民,面临被遣返风险。随着冲突扩散,经济难民与战争难民界限逐渐模糊。
截至2022年,全球流离失所者达8930万人,经济难民主要来源国包括
叙利亚等经济动荡地区。巴基斯坦、伊朗、肯尼亚为主要接收国。
欧盟与
土耳其2016年达成协议,遣返不符合条件的“经济难民”,引发争议。
匈牙利政府自2025年起实施严格边境管控,将滞留在欧洲边境的群体认定为经济难民,并修建围墙阻止入境。此类政策加剧难民与接收国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