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宪法
《德意志共和国宪法》的别称
经济宪法是1919年颁布的《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又称《魏玛宪法》)的别称,该宪法因其首次系统规范国家经济生活而具有划时代意义。作为德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它确立了议会共和制政体,并在第165条开创性地设立劳工会议制度与经济会议制度。其立法实践对后世宪法制定产生深远影响,但在实际运行中也面临经济政策与宪法原则的协调难题。
立法背景
1919年《德意志共和国宪法》诞生于一战后的社会动荡时期。作为德国历史上首个民主共和制宪法,其制定背景包括:战后经济崩溃、工人运动高涨、社会改革呼声强烈等时代特征。该宪法通过系统规范经济生活,旨在重构战后社会经济秩序。
核心内容
合宪性争议
根据2021年研究显示,该宪法面临三大合宪性挑战:
国际影响
截止2022年研究,其立法经验产生三方面持续影响:
参考资料
经济宪法.大辞海.2020-12-01
———兼论政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民主与法制网.2021-03-23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05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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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立法背景
核心内容
合宪性争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