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客观情况作出的信用评价,属于金融领域重要术语。自2007年起,我国逐步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采用五级分类体系(A/B/M/C/D)。2020年起实施信用修复机制,允许企业通过承诺和纠正行为修复轻微失信。
2007年12月,北京市率先出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行评价体系包含主观态度、遵从能力等四个维度,覆盖近100项指标,每年定期更新评价结果。2020年新增非独立核算机构自愿参评机制和复核机制。截至2024年,评价结果已扩展至招投标、进出口等商业领域。
全国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其中纳税信用最高等级A级纳税人数量近335万户,比2023年增加45.6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北京:2007年率先建立分级管理制度,为全国提供试点经验
广西:2024年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将纳税信用转化为县域经济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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