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法学派
凯尔逊创立的规范分析法学派
纯粹法学派是20世纪初由奥地利法学家凯尔逊创立的法学流派,以新康德主义为哲学基础,主张将法律视为独立于道德和政治的纯粹规范体系。该学派认为法学研究应严格限定于分析法律规范本身,排除对正义问题及社会现实的考察,其核心理论体现在《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等著作中。凯尔逊通过提出“基础规范”概念构建法律秩序的动态层级结构,对现代实证主义法学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学派在20世纪中后期因忽视法律与社会互动关系遭到批判,但仍是分析法学传统的重要理论范式。
理论渊源
纯粹法学派继承并发展了约翰·奥斯丁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传统,同时引入新康德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框架。凯尔逊主张法律科学应像自然科学般保持价值中立,通过逻辑分析揭示法律规范间的层级关系。这种立场既反对自然法学派的道德先验论,也区别于社会法学派关注法律实效的研究路径。
核心主张
学派提出三个基本命题:
学术影响
截至2019年,纯粹法学派的理论缺陷(如忽视法律实施的社会条件)促使制度法理学等新流派的产生。但这些后继学派仍承认凯尔逊在确立法律实证主义方法论上的开创性贡献:
学派理论对二战后国际法研究产生显著影响,1940年代凯尔逊移居美国后撰写的《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即运用纯粹法学方法分析国际法体系。
创始人发展历程
凯尔逊(1881-1973)的学术生涯可分为三个阶段:维也纳时期(1911-1930)1911年在维也纳大学讲授纯粹法学,形成学术团体“维也纳学派”。1920年主导制定奥地利宪法并担任宪法法院法官,推动学派理论制度化。
欧洲流亡期(1930-1940)因政治动荡辗转任教于科隆大学日内瓦大学,期间完善规范层级理论体系。
美国时期(1940年后)在哈佛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继续理论研究,将分析对象扩展至国际法领域,1945年出版的《纯粹法学》系统总结学派方法论。截至2006年统计,其著作被译为24种语言,总量达620种。
争议与批判
学派面临的主要质疑包括:
尽管如此,2021年学界仍公认其在法律概念精确化方面的奠基作用。现行法律解释方法中的规范分析技术,仍大量沿用纯粹法学派的理论工具。
参考资料
纯粹法学派.大辞海.2020-12-01
凯尔逊 .中国知网.2006-06-2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8 04:36
目录
概述
理论渊源
核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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