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林场
广东省汕尾市直属国有林场
红岭林场是汕尾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林场,承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核心生态职能。该林场设有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部、生态保护修复部3个内设机构,形成专业化林业管理体系。2022年度总收支达39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占比88%,重点投向森林防火设施维护、营造林工程等项目。林场配置松脂厂、木材加工厂等生产设施。
职能定位
承担汕尾市域内国有林地保护管理职责,重点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监测等技术性工作。2022年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护建设项目131.72万元,营造林任务执行率达到100%。作为市级生态屏障单位,负责陆丰市西北部林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
组织架构
内设3个职能部门:
运营管理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51.86万元,占总收入88.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89.27万元)和森林防火专项支出(131.72万元)。
2021年部门决算显示:
基础设施
建有松脂厂1间和木材加工厂1间,配置小汽车1部。2022年投入47.52万元更新防火监测设备,建成林区智能预警系统。场部驻地配备程控电话通讯网络,保障应急指挥系统畅通。
财政状况
近三年收支保持动态平衡:
2025年预算计划重点保障:
人口情况
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林场常住人口纳入陆丰市河西街道统计范畴。在职职工人数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显示为事业编制15人,实际在岗13人。
建制沿革
原称乌面岭林场。1958年3月建场,原设计面积6.01万亩(包括吉溪工区),规划建设连片的新型用材林生产基地。建场后,以生产中径级杉、松、桉等原木为主,结合经营经济林。1967年扩建吉溪工区,经营面积扩大。1970年改称红岭林场。1973年经省批准,红岭林场分割吉溪工区设吉溪林场。红岭林场的管辖权同东海岸、湖东林场。1973年,红岭林场造林2.56万亩,翌年建立湿地松种子园0.1万亩,其中无性系嫁接0.08万亩,母树0.02万亩。1980年和1983年各营造大叶相思母树林0.06万亩,马占相思母树林0.01万亩,至1987年共生产无性系优良种子2.18万公斤,成为省内生产无性系种子基地。1994年有干部职工97人,其中干部8人,职工89人。全场下辖3个工区,经营面积3.29万亩,有林面积3.05万亩,其中松树2.87万亩,其余为及经济林,活立木蓄积量4.50万立方米。有松脂厂1间,木材加工厂1间,小汽车1部,程控电话多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5-06-06 23:48
目录
概述
职能定位
组织架构
运营管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