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林场是汕尾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林场,承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核心生态职能。该林场设有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部、生态保护修复部3个内设机构,形成专业化林业管理体系。2022年度总收支达39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占比88%,重点投向森林防火设施维护、营造林工程等项目。林场配置松脂厂、木材加工厂等生产设施。
承担汕尾市域内国有林地保护管理职责,重点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态监测等技术性工作。2022年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护建设项目131.72万元,营造林任务执行率达到100%。作为市级生态屏障单位,负责陆丰市西北部林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
建有松脂厂1间和木材加工厂1间,配置小汽车1部。2022年投入47.52万元更新防火监测设备,建成林区智能预警系统。场部驻地配备程控电话通讯网络,保障应急指挥系统畅通。
原称乌面岭林场。1958年3月建场,原设计面积6.01万亩(包括吉溪工区),规划建设连片的新型用材林生产基地。建场后,以生产中径级杉、松、桉等原木为主,结合经营经济林。1967年扩建吉溪工区,经营面积扩大。1970年改称红岭林场。1973年经省批准,红岭林场分割吉溪工区设吉溪林场。红岭林场的管辖权同东海岸、湖东林场。1973年,红岭林场造林2.56万亩,翌年建立湿地松种子园0.1万亩,其中无性系嫁接0.08万亩,母树0.02万亩。1980年和1983年各营造
大叶相思母树林0.06万亩,
马占相思母树林0.01万亩,至1987年共生产无性系优良种子2.18万公斤,成为省内生产无性系种子基地。1994年有干部职工97人,其中干部8人,职工89人。全场下辖3个工区,经营面积3.29万亩,有林面积3.05万亩,其中
松树2.87万亩,其余为
杉、
竹及经济林,
活立木蓄积量4.50万立方米。有
松脂厂1间,木材加工厂1间,小汽车1部,
程控电话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