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记·
太史公自序》:“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
三国 魏
文钦 《降吴表》:“ 钦 累世受 魏 恩,乌鸟之情,窃怀愤踊;在三之义,期于弊仆。”
宋
张君房《云笈七签.卷四.上清源流经目注序》:马氏崇奉,累世
安康。
明
罗贯中《
三国演义》第一一回:昔孔子曾问礼于老子,融与君岂非累世通家。
明
都穆 《都公谭纂》卷上:“郑尚书濂,浦江义门人。太祖尝一日问尚书:‘累世同居,何以致之。’”
明
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九回:“虢公林父谏曰:‘郑有累世卿士之劳,今日夺其
政柄,是以不朝。且宜
下诏征之,不必自往,以亵天威。’”
明 冯梦龙 《酒家佣·梁翼愎谏》:“大将军,俺家累世
椒房之亲,宾客
纵横,多有
过犯。”
《旧唐书》载:
唐朝张公艺九世同居,
唐高宗“问所以能共居之故,公艺书‘忍’字百余以进”,高宗赐缣帛褒奖。
累世经学是实现累世三公的重要原因,但累世经学与累世三公并不具有必然联系。累世三公原因有多种,包括律令世家、军功、吏能等。在东汉末期,一些位至三公者通过高訾买官、贿赂、谄媚中官、取悦当权者等途径实现累世三公。东汉累世三公家族众多亦有职官设置上的原因。
在中国古代的宗法社会里,出现了诸如
义门陈、义门郑等累世同居不分家的大家族,受到朝廷的大力旌表。唐朝
张公艺九世同居,宋朝义门陈十三世同居,元朝义门郑九世同居。明朝
朱元璋旌表郑氏家族为“孝义门”,清朝对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大家庭的旌表仍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