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信号
紧急通信的前置信号
定义与功能
紧急信号作为紧急通信的触发标识,需在传递涉及人员安全或交通工具安全的紧急信息前发送。其功能包括:
技术规范
发送格式
设备要求
根据《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
应用场景
海上通信
船舶遇险时,报务员需经船长授权后发送紧急信号,弃船前须发送弃船报告并携带救生艇电台。截至2008年实施的处置细则规定,海岸电台收到国际遇险频率上的“SOS”“MAYDAY”“XXX”“PAN-PAN”等紧急信号时,需立即向海上安全指挥部和港监报告。
航空通信
航空器使用'PAN PAN'信号时,管制单位需优先处理包含机械故障、燃油不足等安全警报的通信。2018年航空领域规范明确,紧急信号发送后其他机组需保持静默直至通信结束。
公共安全
幼儿园自2025年起将紧急信号纳入应急预案,规定火灾信号为连续短哨音,地震信号为三长两短警报声。演练时要求全员熟悉信号响应机制,在疏散预案制定中需明确责任分工并持续改进预案有效性。
流程管理
违规处理
干扰紧急通信的电台将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受到处罚,包括:
参考资料
船舶遇险紧急通信处置细则.中国水运网.2008-07-04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0 20:32
目录
概述
定义与功能
技术规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