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广东省中部。1952年,置粤中行政区及粤中行署,由原
珠江专区与
西江专区合并而成,行署驻江门市。1954年6月,中共粤中区党委、粤中行署由江门市迁入佛山市大福路10号。
行政区划
1952年,撤
西江专区改设粤中行政区,原西江专区所属高要、广宁、四会、新兴、罗定、云浮、郁南、德庆、封川、开建10县;原珠江专区所属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番禺、东莞、宝安7县;原
东江专区所属博罗、龙门、增城3县;原
粤中专区所属新会、鹤山、高明3县和原属广西省的怀集县;并设渔民县。
1953年,撤销三埠镇,并入开平县(属
粤西行政区);原中山县的石岐镇升格为石岐市;渔民县改名珠海县。
1954年,粤中行政区辖南海、番禺、中山、顺德、东莞、宝安、珠海、新会、高明、鹤山、三水、高要、新兴、罗定,云浮、郁南、德庆、封川、开建、广宁、四会、怀集、增城、博罗、龙门等二十五个县以及佛山、江门、石岐3个地级市。
迁址改制
1954年6月,中共粤中区党委、粤中行署由
江门市迁入
佛山市大福路10号。
佛山专区
1956年2月,粤中行署改制,成立中共佛山地委、
佛山专区,因驻地佛山得名,辖中山、珠海、番禺、顺德、南海、三水、新会、鹤山、高明、台山、开平、恩平、花县13县以及石岐、江门、佛山3个地级市。
1970年,佛山专区更名为
佛山地区,佛山、江门改为县级市。佛山地区辖南海、顺德、三水、高鹤、台山、恩平、番禺、中山、珠海、新会、开平、斗门12县和佛山、江门两市。
197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江门市复改为省辖地级市。
1983年6月,撤销佛山地区,原佛山地区与原佛山市合并为佛山市(地级),实行市领导县体制,下辖南海、顺德、三水、高明、中山5县。
1984年6月,佛山市辖汾江区(1986年易名为城区)、石湾区、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县,代管中山市。
1988年1月,中山市从佛山市划出,升为地级市。
1992-1994年,顺德、南海、三水、高明先后撤县设市(县级),由佛山代管。
2002年12月,撤销原佛山城区、石湾区,设立佛山市禅城区,撤销县级南海市、顺德市、三水市和高明市,设立
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和高明区。
高要专区
1956年1月改设
高要专区,辖高要、四会、云浮、广宁、怀集、郁南、德庆、新兴、罗定、封川、开建等11县。
1958年4月,肇庆镇改为肇庆市。12月高要专区与佛山专区的台山、新会、开恩、高鹤及江门市合为江门专区,以肇庆市为治所。同月肇庆市改为肇庆镇。
1961年4月,江门专署改为肇庆专署,肇庆镇升格区。
1988年1月肇庆地区改为
肇庆市,下辖端州区(原肇庆市)、鼎湖区(原高要广利、永安、沙浦三镇)和高要、四会、广宁、怀集、封开、德庆、云浮、新兴、郁南、罗定等10县。
1994年4月,罗定市、云浮市、郁南县、新兴县从肇庆市划出设
云浮地级市。
惠阳专区
1952年撤销
东江专区,惠阳县划属
粤东行政区,博罗、龙门、增城划属粤中行政区,至1956年1月这3县同隶新设立的
惠阳专区。
1970年10月惠阳专区改称惠阳地区,辖区未变,惠阳、惠东、博罗、龙门4县及惠州市仍隶之。
1975年3月龙门县划归广州市。
广东省行政区
参考资料
高要概况.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202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