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排序法,又称序列评定法,是一种通过比较排序对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评定的方法。该方法要求管理者将员工按绩效高低依次排序,也可应用于工作评价领域,需综合考虑工作职责、权限、岗位资格、工作条件及环境等因素进行整体价值比较排序。
3、把每个人各自考核项目的序数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总分数,以总序数最小者为成绩最好,即总体情况的第一名。后者是按序数得分的多少划分为若干等级,如总序数15以内的等级属于优,16-30的等级为良,31—45的等级为中,46-60等级为及格,60以上等级为差。
缺点是
考核的人数不能过多,以5—15人为宜,而且只适用于考核同类职务的人员,应用范围受限,不适合在跨部门
人事调整方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