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简称六机部)是
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1963年9月经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2次会议决议设立,主管国家船舶工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业务工作由国务院归口管理。该部于1982年5月撤销,历任部长包括方强、
边疆、柴树藩。第六机械工业部前身为第三机械工业部第九工业管理总局,1963年独立建制后成为船舶工业主管部门。1965年2月,国防部第七研究院划归该部领导,实施“部院合并”以统筹科研设计与生产。该部曾参与重庆地区船舶工业布局。1982年改制为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原有建制随之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