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京为中国清朝官名,源于满语“janggin”(源自汉语“将军”),初为武职称谓,后扩展至文职领域。其职能涉及军务、外交及地方行政,代表性职务包括军机章京、总理衙门章京(含总办章京、帮办章京、额外章京)以及新疆参赞大臣下属印房章京、蒙古地区管旗章京等。
“章京”一词是
满语“janggin”的音译,而满语“janggin”则来自汉语“将军”。后金时武职以
额真为名,清太宗天聪八年(1634年)规定除
固山额真外,皆以“章京”为称。清代
八旗武官不论职位高低,世爵大小有无,凡有职守之官皆称“章京”。
满洲八旗中的“章京”从高到低依次为
昂邦章京(相当于明朝的总兵)、
梅勒章京(相当于副将)、
甲喇章京(相当于参将)和
牛录章京(相当于
备御官),这是四个最基本的章京。此外还在
巴牙喇营设纛章京和甲喇章京,在
蒙古八旗设管旗章京、梅林章京、
苏木章京、
札兰章京。顺治元年(1644年)又在八旗左右翼设
噶布什贤章京(归
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统辖)。
清军入关后开始制定各种章京的汉字名称。清世祖顺治八年(1651年),定札兰章京汉字称参领。顺治十七年(1660年)定牛录章京汉字称
佐领,甲喇章京称参领,梅勒章京称副都统,昂邦章京称总管。是年还定
巴牙喇纛章京汉字称
护军统领,巴牙喇
甲喇章京称
护军参领;噶布什贤章京汉字称前锋参领(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汉字称
前锋统领)。如此一来各种章京都有了汉字名称。
以上均为清代的武职章京,
清世宗雍正年间设立
军机处以后,又出现了在军机处供职的文职章京,即“
军机章京”。军机处成立于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军机房”,不久改称“办理军机处”,
乾隆以后多省去“办理”二字,简称“军机处”。军机处的职官有
军机大臣,俗称“
大军机”,有
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
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内特简,有些也由军机章京升任。军机大臣之任命,其名目为“
军机处行走”,或“
军机大臣上行走”。所谓“行走”者,即入值办事之意。军机大臣没有定额,军机处初设时为三人,以后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一人。军机章京初无定额,至
嘉庆初年,始定为满、汉章京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满、汉章京又各分两班值班,每班八人。军机章京之任命称之为“军机章京上行走”。
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早期也称为“司员”。最初,章京无一定额数,在
内阁中书等官员中选调。清高宗
乾隆初,改由内阁、各部、
理藩院等衙门调派。自清仁宗
嘉庆四年(1799年)始,定
军机章京分满、汉各两班,每班8人,共32人。各班设
领班、帮领班章京各1员,由军机大臣于章京中选资深望重者任之。
军机章京的选任,据《
枢垣记略》记载:“汉军机章京由
内阁中书、六部郎中、
员外郎、主事、
七品小京官由
进士、举人出身者兼充;满军机章京以内阁中书、六部、
理藩院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兼充”。清德宗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将汉章京额缺增加为20人。军机章京职掌繁重,除承担军机处的撰稿、缮写、收发文稿、记载档案等事务外,亦可奉命单独到各省查办或处理政务,参预军机处承办案件的审理及纂修方略等事宜。军机章京的
官衔一般为
正五品,其中领班章京官衔可以达到
正四品或是
从三品。
清政府派驻新疆各地的参赞大臣、帮办大臣、办事大臣下属有印房章京,蒙古各旗
札萨克下属有管旗章京、
副章京等。在满族官员中,“章京”又成为对上级自称的称谓。
军机章京和
总理衙门章京这两种文职章京虽然品级不高,但作为处理文书、档案等具体事务的官员,其实权相当大。
戊戌变法期间,光绪帝就曾任命
康有为为
总理衙门章京,
谭嗣同、
杨锐、
刘光第、
林旭四人赏四品卿衔在
军机处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