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址
气象站所在的地理坐标位置
气象站站址是确定气象观测数据空间属性的核心要素,需通过经纬度、海拔高度及周边环境特征进行准确定义。中国气象局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站址记录格式,涉及地理坐标表示方法、环境分类编码等技术要求。受城市规划、自然灾害等多因素影响,部分气象站需频繁迁址以维持观测环境质量,如云南省国家级气象站1980-2018年间累计迁址98次,年均达2.5次。目前全国气象站探测环境实施量化评估制度,76%台站达到中等以上探测环境评分。典型案例中,岑溪国家基本气象站2014年迁至北纬22°57′12″、东经110°59′40″新址,昆明长春气象站经历1936年、1956年两次重大坐标调整。根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站现址500米范围内严禁建设干扰性设施,迁移需经省级气象部门批准并进行对比观测。
定义与记录规范
气象站站址通过地理坐标(经纬度)、海拔高度及详细地址共同定义,中国气象局规定:
历史沿革文档需包含地理环境类别编码(如山顶、平原等16类标准)及障碍物方位编码(16方位大写字母)。石岛气象站完整记录了1953年建站以来7次迁址坐标变化,2009年现址定于东经122°29'、北纬36°56'。
位置选择标准
气象站选址需满足特定环境条件:
长春气象站1956年迁至西环城路5235号时,依据《气象观测暂行规范》评估新址环境代表性,确保周边无热岛效应干扰源。
历史迁移案例
云南省气象站典型迁址案例显示:
乐业气象站1965年从三伏公社迁至现址(北纬24°47′、东经106°33′),2007年环境评分73.8分,2013年降至69.2分,反映周边居民区扩张影响。
探测环境保护
现行保护机制采用三级管控:
违规处罚方面,《气象法》规定擅自迁移气象站需经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批准,且需在新旧址进行至少1年对比观测,违反规定将依据《气象法》等法规处罚。
典型案例坐标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1 17:30
目录
概述
定义与记录规范
位置选择标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