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共同体是
自然辩证法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属于
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支中
科学技术与社会(
STS)研究的核心范畴。其研究内容聚焦科学家的组织模式、思维范式及科技政策等维度,2003年经全国科学技术名審定委员会正式审定发布。该概念的形成与新中国成立后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既体现了科技发展规律的学术研究,也承载着科技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实践探索。
2003年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发布的术语,该机构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名词规范化的权威组织,其审定结果具有学科标准意义。截至2021年2月,该术语为自然辩证法领域的基础概念,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于2003年审定发布。
作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自20世纪50年代起在中国形成完整学科体系。科学家共同体概念的确立(截至2013年),标志着该学科在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方向的深化,与
科学哲学、
技术哲学共同构成学科三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