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相同
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例如同为支付金钱或交付同种类物,品质相同则要求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债务抵销需满足标的物种类与品质相同的条件,故该概念主要适用于种类物之债,尤其在货币债务中应用较多。
故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因而最适合于种类物之债,尤其是货币之债。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给付物的种类虽然相同,但是品质不同时,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但允许以高品质的标的物给付抵销低品质标的物的给付。以特定物为给付物时,即使双方的给付物属于同一种类,也不运行抵销。但是,在双方当事人均以同一物为给付时,仍属同一种类的给付,可以抵销。当事人一方的给付为特定物,对方的给付物为同种类的不特定物,因二者不是同种类的给付,不允许以种类债权对特定债权抵销,但允许以特定债权抵销种类债权。在双方当事人的债权皆为种类债权,但种类的范围有广有狭时,范围狭的种类债权对范围债权可以抵销;范围广的债权对于范围狭的种类债权,则不允许抵销。广的种类的债权或者一方的债权为可选择债权场合,如果依选择权行使的结果是在双方给付种类相同,就允许抵销。
参考资料
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销?.中国人大网.2002-04-22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0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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