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房产
私人所有的房产
私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涵盖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及私营企业通过投资建造或购置取得的房产。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其产权经登记受法律保护。分为私产和部分产权两类:私产包含公民个人投资建造、私营企业购置及境外群体持有的外私产;部分产权特指职工依据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所有权形态,后因政策调整取消该方式,提倡通过补足成本价转化为完全产权。
私产
私有房产包含两个细类:私产和部分产权。
私产又有私产、个体产、外私产三种:私产指中国公民投资、建造的房产;个体产指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购建或购买的房产;外私产指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部分产权
部分产权,指按照房改政策,职工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已经取消标准价售房方式,原按标准价向职工售卖的公房,提倡职工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即私产。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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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私产
部分产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