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宁州为元代设立的地方行政建制,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由原
长溪县升置而来,隶属
福州路管辖。该州治所位于今福建省
霞浦县,辖境涵盖福安、宁德两县及周边区域。元朝时期,福宁州作为地方行政中枢,统辖今霞浦、福鼎、柘荣等多个县域。
元朝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中央政府将原属福州路的长溪县升格为福宁州,此为该建制正式确立的标志。州名取自辖下
福安、
宁德。此次升格体现了元朝对闽东地区治理的强化,该州成为统辖宁德、福安等地的区域行政中心。
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宁州被降级为福宁县,改属
福州府管辖。成化九年(1473年)复升为直隶州,直属福建布政司。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最终升格为
福宁府,建制存续至1913年废除。
元末明初的行政区划调整中,福宁州辖区保持相对稳定,成为福建东北部重要的军政中心。正统十三年(1448年),该州曾爆发柴头进领导的农民起义,印证其在地方治理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