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山原为
贵州省西山圻村石佛寺前一座高约20米的独立小山,因其形似香炉而得名祭祀场所。该山土地权属历经变革:1950年前属庙产,1950年后为圻村农户种植果树,1956年归圻村集体所有,1976年圻村办采石厂,1994年停止采石,山已废。作为多民族祭祀活动的地理载体,祭山与黔、陕等地现存村落(如祭山树村、祭山林村)存在文化承继关系,其地名要素在现行行政建制中仍有保留。
祭山最早见于记载为宗教场所附属地理实体,1950年前作为庙产由圻村管理。1950年土地改革前属庙产,1950年后为圻村农户种植果树,1956年后为圻村集体所有。1976年因经济建设需要,当地开办采石厂进行山体开发,至1994年因资源枯竭停止开采活动,山体形态遭到不可逆破坏,最终被列为废弃地名。
原祭山体量较小,垂直高度约20米,山体轮廓近似香炉造型。其地理坐标为西山圻村核心区域。对比陕西省靖边县祭山梁(海拔1805米),虽同属祭祀地名,但后者作为黄土塬与沙漠过渡带的高海拔区域,承载蒙汉多元文化遗存,与原祭山形成地貌与功能的显著差异。